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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2021年1月發(fā)放2020年12月份工資,是否屬于2021年度的綜合所得?

2022年03月22日來源: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稅務服務

企業(yè)2021年1月發(fā)放2020年12月份工資,是否屬于2021年度的綜合所得?

答:屬于。年度匯算時的收入、扣除,均為該時間區(qū)間內實際取得的收入和實際發(fā)生的符合條件或規(guī)定標準的費用或支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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