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如何確定?
2022年03月11日來源:12366納稅服務平臺稅務服務
答: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,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、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,為應納稅所得額。
舉例:居民個人蘭蘭2021年共取得工資144000元,取得勞務報酬20000元,取得稿酬5000元,轉讓專利使用權取得收入20000元,符合條件的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共計62400元。
綜合所得年收入額=144000+20000×(1-20%)+5000×(1-20%)×70%+20000×(1-20%)=178800(元)
年應納稅所得額=178800-60000-62400=56400(元)